借给别人的钱,他迟迟不还理由众多,你去找他也找不到,那么想要合法的追债只能去人民法院了。
人民法院有个机构叫执行局,为人民法院内设执行机构是对判决结果的执行机构。他的职责特别长也特别多,简单的理解一下,就是对判决结果进行执行。一个地级市的执行局每年要办的案件都是几千件的,副省级以上的市上万件不是问题。大部分执行局的案件都涉及到民间借贷,也有很多利息很高的高利贷。执行局可以合法的限制欠债人的人身自由,通过法院的公文让银行干涉欠债人的的资金,也就是把他的资金冻结了。
北京8个月法官总共也只办了两千多案件
执行局的权力很大,但实际上债务要合法的拿回来是很难的。比如大部分债主并不清楚以为到了法院就应该拿到钱,认为法院就是银行和保险公司,实际上并不是这样,大部分债主不了解法律和执法的流程,在借钱的时候也没有考虑到借出去的钱还不回来的风险和自己控制借款的能力。那么为什么欠债人的钱都很难合法追回来呢?
1、法院执行局案件多,办案人员少。一个局最多也就四五十人,面对一年几千件案件,就是一天办一件,一年也办不过来;
2、一个欠债案件引发的雪球效应。比如很多欠债人以高额利息吸引你去借钱给他,然后他拿到钱后再去放高利贷,只要这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就会引发连锁发应。如果投了企业,企业破产血本不贵,清算就很麻烦,企业拖欠了工人的工资,而工人的工资拖欠会引发更多的问题,产生更多的案件,更多的案件因为同源汇集到一起,雪球越来越大,法院根本招架不住。
跑路的欠债人
3、欠债人被发现无力偿还时大部分已经山穷水尽。法院执行一般会采取温和手段,会说“你来还钱啊,不还会怎么怎么样”。强制手段有限,就算限制人身自由一年最多也就是15天而已,欠债人完全有足够的时间进行财产转移然后跑路变成老赖。而借款人往往会因为拿不回来钱,愤怒的雇佣暴力集团,从而产生暴力追债问题,而非法的暴力威胁最终会产生严重的社会影响。欠债人死亡的话,借出去的钱就基本就没有拿回来的可能了。
4、最后就算欠债人有资产偿还,法院也不可能一天24小时盯着欠债人。所以,珍惜你挣得每一笔钱,把他用在自己喜欢的地方,买点新出的电子产品,去其他地方旅游一下,晚上想吃啥点个啥吃,不要因为贪婪轻易的把自己的血汗钱借给别人。